为了规范CSIG专业委员会财务工作,支持专业委员会开展活动,CSIG秘书处为各专业委员会设立虚拟账户,代管财务收支事务,具体办法如下:
一、 代管范围:
CSIG秘书处代管的专委财务范围为专委财务的收、支和账务登记,内容包括:
1)资金收取与保管;
2)费用支付与报销;
3)收支账目记录和报告。
二、 代管流程:
1. 收款:
1) 专委会秘书长提前1周将当次收费情况(包括付款方名称,资金性质,发票抬头及内容,发票邮寄地点等)以邮件形式告知学会秘书处;
2) 付款方将资金打入CSIG账号:
户 名: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
账 号:0200049609200073436
开户行:工行海淀支行;
3) 确认到账后,CSIG财务开具等额发票并邮寄给付款方或专委指定的人员,同时将款项扣除应缴税费后计入该专委名下。
2. 付款:
1) 专委会报销款项需主任及秘书长均知晓,由主任或主任授权的专员签字,通过电子邮件告知主任、秘书长,同时抄送给学会秘书处。
2) 已取得发票或报销凭证的,由主任或主任授权的专员签署支出凭单(下附模板),交CSIG学会办公室(下附联系方式)办理,经CSIG秘书长签字后,向财务报销领款;
3) 需借款时,由主任或主任授权的专员签署借款单(下附模板),交CSIG学会办公室办理,经CSIG秘书长签字后,向财务领款;取得发票后,按本办法“代管流程2-1)”报销;
4) 支付人员劳务费时,不论是否到达征税额度,均须提供领取者的姓名、身份证号和银行转账信息。
三、 其他事项:
1. 流转税:专委会取得的收入,依法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此部分总税负为收入额的3.5%;
2. 所得税:在每个自然年度末,当专委该年度收入(开票金额)大于支出时,剩余部分需按25%的比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3. 个税:支付人员劳务费时,当单人单月劳务费大于800元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计算公式:
Y=X-(X-800)*20%-----Y为实发劳务费,X为税前劳务费(当X小于4000元时);
Y=X-(X-20%X)*20%----- Y为实发劳务费,X为税前劳务费(当X大于4000元时)。
4. 服务费:学会提供代收代管事务的费用,比例为专委会到款额的15%。
5. 学会将专委会所属会员会费的15%拨入专委会账户。
6. 当发票内容为礼品或餐费时,只有票面金额的40%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即在这种情况下支出额的60%需缴纳所得税,请开具发票时注意。
7. 学会办公室:010-82544676;邮箱:info@csig.org.cn(报销请提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