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中国图像图形学领域的科技进步,鼓励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人才成长,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设立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以下简称“CSIG优博奖”)。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相关政策和《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科技奖励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CSIG优博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 本奖项授予在图像图形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重要突破,或在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方面有重要创新的中国图像图形领域博士学位论文的作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学会提名与奖励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负责组织CSIG优博奖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奖励委员会主要职能包括:
(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CSIG优博奖年度评审专家委员会;
(二)审定CSIG优博奖的评审结果;
(三)异议处理;
(四)为完善CSIG优博奖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五)研究、解决CSIG优博奖评审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第六条 学会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与运营工作。具体包括:
(一) 组织奖励推荐、并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 收集对评奖的异议及处理意见等;
(三) 受理社会赞助和奖励冠名;
(四) 组织承办颁奖系列活动。
第三章 奖励范围和推荐要求
第七条 参加CSIG优博奖评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论文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图像图形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或应用研究中取得重要成果,或在关键技术或应用技术创新等方面成果显著;
(二) 作者在申报受理日期之前的两年半内在中国获得博士学位;
(三) 被推荐参评者此前尚未获得过其他全国学会的同类奖项。
第八条 CSIG优博奖实行推荐制,以下单位具有推荐资格:
(一) 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可推荐4篇;
(二) 各地方图象图形学会可推荐4篇;
(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图像图形学研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从事图像图形领域研发、生产、应用、推广的企业和机构,可推荐4篇。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九条 评审分形式审查、初评、终评、公示四个阶段:
(一)形式审查:由秘书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不予受理。
(二)初评:由奖励委员会组织专家以网评方式进行,每篇候选论文由不少于五名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奖励委员会根据初评得分确定不超过20篇候选论文入围终评。
(三)终评:由奖励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会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排名前10名且得票数不低于三分之二者当选CSIG优博奖。
(四)公示:终评结束后,在学会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为异议期,如有异议,需要在异议期内向学会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章 授奖
第十条 每年评选CSIG优博奖不超过10篇,提名奖不超过10篇。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条例由中国图象图形学学会负责解释。